受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委员会的委托,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及建议,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13个乡镇44个村庄
(3)建设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委员会
(4)项目概况
项目共涉及13个乡镇44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入户化粪池、村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为451.92km,管径范围为DN150~DN500;污水处理站共计50座,处理规模从10t/d~240t/d,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格栅+调节池+SSLE一体化装置+复合填料生物滤池+消毒”,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村庄附近的灌溉渠内,用作农田、果园的灌溉用水。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扬尘主要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施工车辆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可大大降低施工期扬尘的产生。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排放的燃油废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
(2)废水
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间产生的试压废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试压废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经水泥蒸发池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暂存于施工所在村配套公用旱厕内,由当地村镇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车辆。管道工程施工工作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将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而且具有局部路段特性。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施工期间产生的工程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垃圾应根据《天津市工程渣土排放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宁河区市容部门的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将临时占用施工沿线空地堆放即将铺设的管材,施工完成后,将及时清运剩余管材,不会带来生态影响。施工结束后会根据原有植被情况进行绿化,以恢复区域内的植被数量。
2、运行期
(1)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SSLE一体化装置+复合填料生物滤池+消毒”的处理工艺,将产生一定量的恶臭气体。由于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很小,而且一体化处理设备采用全封闭的半地埋式,消毒池也设在地下,因此异味气体产生量较小。化粪池会产生一定量的异味气体,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由于化粪池为地下设施,而且位置较为分散,因此异味气体产生量较小。在合理布局、规范操作、规范管理、加强绿化的前提下,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不会对居民区大气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2)废水
项目处理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SSLE一体化装置+复合填料生物滤池+消毒”,经过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中C类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中相关要求后排入村庄附近农灌渠或坑塘,可以用做农作物、果园灌溉水。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施的机械设备,风机位于设备间内,污水提升泵布设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内部。同时,污水处理站四周边界种植绿篱,再经过距离衰减后,预计污水处理站边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工程产生的污泥全部运送至宁河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所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建议和意见,可于公告期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反馈。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委员会
通信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6号
联系人:朱超凡
电话:13911162019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大厦
联系人:张彬
电话:18810492989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