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街道创业路(芙蓉路—东方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保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松岗街道创业路(芙蓉路—东方大道)新建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7年7月20日~8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松岗街道创业路(芙蓉路—东方大道)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3842.23万元。

       建设内容:创业路(芙蓉路-东方大道段)设计线位全长1799.737m,规划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红线宽50米。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与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13842.23万元。项目拟于2017年12月开始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扬尘、噪声、施工人员所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景观影响。

       运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汽车尾气、交通噪声的影响,此外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含有一定的悬浮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机械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设计施工期交通疏解措施;确保不影响现状道路车辆行驶;及时清运项目施工的挖方量和临时堆土。

运营期的环保措施:路基边坡、施工场地等场所采取工程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

       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导则要求,进行现状调查,提出环境影响识别和确定环境目标,对工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针对工程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建设单位所在地上门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稿或者登陆网站http://www.borhome.com/Publicity.html查阅本项目的环境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55-27091152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0755-22651635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室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并以大字报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

       将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liull@borhome.com;或以信件形式寄至建设单位;或来电至建设单位咨询。

 

公告发布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0日

 

(初稿)松岗街道创业路(芙蓉路—东方大道)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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