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需进行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若您对该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

       项目位置: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盐坝高速公路以南,坪西公路北侧。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市属三级综合医院,规划总床位为2000张。项目总用地面积97019.88m2,总建筑面积41965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01500m2,不计容建筑面积118150m2,规划建筑包括住院部、后勤楼、行政科研楼、门急诊楼、医技楼、行政科研楼以及地下室。项目总投资为469932.4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深圳市政府全额拨付。

       项目的建成将有效改善大鹏新区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充分利用新区特殊地理资源,发挥康复医院医疗特色优势,满足大鹏新区乃至全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环评信息公告。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生态环境、地表水、噪声、社会环境等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公众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和组织形式。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它团体组织。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目前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实施;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自2017年6月19日开始,至2017年6月30日结束),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5-8813050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22651635   电子邮箱wangsw@borhome.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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