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景祥路(平安路-金园路)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7年5月12日~5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景祥路(平安路-金园路)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673.66万元。
建设内容:道路全长306 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按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道路红线宽30m,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沿线敷设相关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照明、燃气等市政管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人员所生活垃圾。
运营期环境问题:主要是汽车尾气、交通噪声的影响,此外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含有一定的悬浮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采取洒水湿法抑尘,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以及运输时间;合理安排铺设沥青的时间,选择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铺设;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机械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垃圾收集器,专人定时清理垃圾;及时清运项目施工的挖方量和临时堆土。
运营期的环保措施:路基边坡、施工场地等场所采取工程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根据具体分析,在超标路段加强噪声防护措施,加强绿化以减轻汽车尾气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的观湖街道,选址不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其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涉及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方面的环境问题;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经过工程分析以及对生态、大气、噪声等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可知,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可以降低和避免其影响。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http://www.borhome.com/下载本网页附件;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 工 电话:13196346601
E-mail:435645709@qq.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电话:0755-2265163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室
2、公示期限
本公示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的建议。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