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前海港城8街(港城17街-二号明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脱密稿)进行全本公示。
项目名称:前海港城8街(港城17街-二号明渠)项目;
建设地点: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
建设内容:海港城8街(港城17街-二号明渠)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位于深圳市蛇口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十九单元三街坊(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片区路网规划,前海港城8街(港城17街-二号明渠)基本为南北走向,起于港城17街,止于二号明渠,长约70m,为城市支路,用地面积为1121.19m2,设计车速为20km/h,道路红线宽为16m,双向2车道。同时,敷设港城19街、妈湾二路、二号明渠边的三条污水管,三条污水管管径400,总长度约500米。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联系电话:0755-88982536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