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榆河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

 

温榆河综合治理工程位于通州区宋庄镇,为防洪及河道治理工程。本项目自2016年8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至今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项目环评文件全本公示(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温榆河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通州区宋庄镇

建设单位: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

治理范围:通州与顺义区界~新北关闸(宋庄蓄滞洪区工程范围内的700m河段除外),治理河道总长度16.06km,其中主河道长度14.03km,支沟长度2.03km;

建设内容:(1)堤防工程:左、右岸堤防加高总长28.76km,其中左岸堤防加高长度为14.78km,右岸堤防加高长度为13.98km(含新建防洪墙635m);(2)巡河路工程:改建左、右岸巡河路长27.93km,其中改建左岸巡河路长14.98km,改建右岸巡河路长12.95km;(3)穿堤涵闸改造工程:改造穿堤涵、闸共29座,其中方涵17座,圆涵12座;(4)支沟防洪闸:新建小场沟防洪闸1座;(5)清淤工程:主槽清淤长度16.06km,平均清淤深度0.6m,清淤总方量92.6万m3;(6)护砌工程:主槽坡脚护砌长度20 km,弯道护砌长度4.46km;(7)绿化工程:堤坡及主槽边坡绿化共计61.56万m2,其中地被绿化1.93万m2,播草籽59.76万m2,河道主槽和河道上口栽植水生植物1.78万m2;(8)信息自动化:右岸铺设光纤14.7km。

工程总投资6916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3.69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预计竣工时间:2018年7月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水环境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设置可移动免冲水环保厕所,厕所粪便定期清掏并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至通州区粪便处理中心处置。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集中收集并沉淀处理后可重新回用作为施工区生产用水或洒水抑尘。施工期不得随意向沿线河流、水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不能在近水处堆放生活垃圾。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与利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无废水污染源,同时河道蓄水能力增加,防洪能力得以提高,底泥清除,水质明显改善。

2、大气环境

工程采取封闭式施工管理,设置工地围挡,施工场地采取洒水、起尘物料用塑料布覆盖等措施,强化管理措施,扬尘量将降低 50-70%,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汽车、施工机械等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安装尾气净化器,运输车辆禁止超载。本工程河道清淤施工时间较短,清理的底泥在两侧河滩地晾晒降低含水率后外运。淤泥晾晒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晾晒后及时清运处置,减少堆置地面的时间,并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随着河道清淤工程的结束,恶臭气味将会消失。巡河路工程施工产生的沥青烟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60m,沥青摊铺采用机械化作业,速度较快,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沥青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也会在短时间内消除。采取各项措施后,施工期各类废气排放影响较小。

运行期无废气污染源,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

项目通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后,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标准。

运行期对泵类设备采取消音、隔声降噪措施,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弃土、河道清淤底泥。建筑垃圾密闭堆放,收集后运输至寨里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底泥质量较好,晾晒后与与弃土一同优先用于附近村庄填坑造地、首都环线高速通州段工程用土、北京城市副中心园林绿化工程用土等,剩余部分运至寨里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河道拦污网拦截的浮渣、杂物由河道管理部门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会破坏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包括草本、乔木、灌木等,铲除或伐移的植被均属于常见植物物种,减少区域的生物量;但工程建成后,通过绿化及湿地的建设可补偿施工期的生物量损失。工程施工将对影响范围的常见动物产生轻微的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建设期内,在无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区由于地表扰动可能会产生864t的流失量,如果处于自然侵蚀状态下,工程区水土流失侵蚀量为57t,工程区内新增水土流失侵蚀量为807t。施工中采用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并用围挡防护和用防尘网遮盖等临时措施,施工完成后根据所在区域的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河段水生生物较少,因此清淤过程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河道两岸绿化及绿化工程将改善区域生态系统,生物量的增加,以及生物多样性的提高,将会提高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改善局地小气候,增加景观美感。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有关公众及单位可采取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建设单位)和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及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56695670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10-64188350-488

电子邮箱:caosx@borho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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