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 一、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告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阶段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一、二阶段;

建设地点:LNG 接收站工程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南部大港地区的南港工业区,距北京165km,距天津市中心城区45km,距滨海国际机场40km,距天津港20km。LNG接收站工程具体位置位于大港港区东港池东突堤北端,地理坐标38°45′22″N,117°41′22″E;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工程主要向华北地区供气,缓解该地区天然气供求紧张的局面。天津LNG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8年2月投产,二期工程气化外输部分已于2019年12月投产,码头工程计划于2022年底投产,储存部分计划于2024年投产。三期工程计划于2025年底达产,本项目为三期工程一阶段、二阶段。

1)三期工程一阶段

三期工程一阶段建设规模为 1165×104 t/a,仅包含接收站工程,分为储转部分及装车外输部分。储转部分包括新增5座 27×104 m3LNG 储罐、BOG 处理设施、火炬设施其辅助工程设施。装车外输部分包括搬迁一期装车设施(20套装车设施)、新建20套装车设施及其辅助工程设施。三期工程公用工程设施、火炬设施、卸船管线、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道路及雨水排水设施、围墙、警卫室及大门均在三期工程一阶段建设到位,并预留后期工程接口。一阶段工程预留二、三阶段工程建设用地。

2)三期工程二阶段

三期工程二阶段仅为接收站工程,内容如下:

三期工程二阶段接收站工程包括轻烃回收部分及LNG冷能利用部分。

轻烃回收部分建设1系列轻烃回收装置及配套设施,并预留 1 系列。每系列需 LNG 200×104 t/a,轻烃回收装置产品为 C2+产品,产量为 42.4×104 t/a。

冷能利用部分建设1套冷热能互换站,将LNG冷量传递给中间冷媒。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调查监测及评价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工程内容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预测并分析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收集公众意见;提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泰达MSD大厦G2座11楼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526597698

Email:tjlngaqhbb.trqi@sinopec.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NET大厦408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43019906

Email:44310632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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