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厨余垃圾处置系统建设项目(南部花溪区厂址)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就贵阳市厨余垃圾处置系统建设项目(北部乌当区厂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贵阳市厨余垃圾处置系统建设项目(南部花溪区厂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阳市花溪区把火村

建设单位: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建设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阳市花溪区把火村,花冠路以南、孟溪路以北,四至范围东侧、西侧、南侧现状为农田和林地,北临把火村。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处理(300t/d)、配套公辅设施、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处理处置等措施及绿化景观等。项目服务范围为贵阳中心城区的白云区、观山湖区、花溪区和内环以内的南明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初步收集工程和环境现状相关资料,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的主要内容,同时开展第一次公众参与;第二阶段是工作阶段,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提出环保措施;第三阶段是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工作内容

本项目将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开展环评工作。通过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拟建项目周围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基础数据,对环境现状进行评价;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为基础,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和经济论证,结合区域环境现状和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的结果,针对性提出适合拟建项目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公众主要关心的本项目施工、运营中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正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贵阳市毓秀路27号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851_86658155

传真:0851_86658155

Email: 569199587@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10-84927577

传真:010-84927577

Email: zhaoq@borhome.com

六、公示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附件1 公众意见表-花溪

 

公告发布时间: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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