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报批前公示的主要内容
纸质报告查阅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敏
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
联系电话:010-84927577
电子邮箱:lum@borhome.com
传真:010-84926800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