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怡嘉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就《锦州怡嘉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删除涉密信息)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开。

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

       锦州怡嘉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8000t/a低脂肪胺工程项目所在地及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总投资约15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 2-氯5-氯甲基噻唑(DCMT)、2-氯烟酸(CNA)、三唑硫酮(PTC)、三唑啉酮(IAT)、苯氧菌胺(MMS)、叔丁基异氰酸酯(TBI)、氯苯甲叉基环戊酮(DMBCP)、醇钠(RONa)生产线,配套改建和扩建范围内的给排水、供电、供暖和消防等公用工程和相应环保工程,其中办公楼、门卫、部分生产车间和库房等均依托原有;形成年产2-氯5-氯甲基噻唑3000吨、2-氯烟酸2000吨、三唑硫酮1200吨、三唑啉酮1500吨、苯氧菌胺500吨、叔丁基异氰酸酯600吨、氯苯甲叉基环戊酮1000吨和醇钠3600吨的规模。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锦州市“三线一单”的要求及其它环保政策要求。

       本项目通过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废气排放满足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和相关标准要求,废水达标排入城市(园区)污水处理厂,噪声经减振、隔声和降噪后可以实现厂界达标,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在配套相应削减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后,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锦州怡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942658005   Email: wenxu.ma@chemjoy.cn

 

 

附件链接:

       附件1:《锦州怡嘉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删除涉密信息)

       附件2:锦州怡嘉科技有限公司精细化工产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锦州怡嘉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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