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鹏辉再生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受锦州鹏辉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6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机构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本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6万吨/年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工业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建设废旧轮胎破碎、废旧轮胎裂解和炭黑深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公辅和环保工程。年处理6万吨废轮胎。年运行小时数为8000h。

        (5)占地面积:20056.5 m2。

        (6)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602万元,环保投资469万元,环保投资比例5%。

二、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大气有组织排放污染源为废轮胎破碎工段含尘废气、裂解工段可燃气焚烧烟气、炭黑深加工工段干燥废气和食堂油烟污染。废轮胎破碎工段破碎机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裂解工段可燃气焚烧烟气经冷却(冬季采用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后供暖、夏季采用冷却系统冷却)后,经碱液吸收塔和烟气净化塔多级净化后有组织达标排放。1#炭黑深加工装置热风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双级除尘处理后引入1#裂解工段烟气净化装置处理。2#、3#炭黑深加工装置热风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双级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污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各废气污染源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正常工况下产生的生产废水有循环冷却水排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后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减少污染物跑、冒、滴、漏。针对重点、一般和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设置污染监控井。

        (4)声环境: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风机、泵类、空压机、破碎机等,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和区域声环境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轮胎破碎工段布袋收集的粉尘至裂解工段裂解处理工艺、炭黑深加工工段袋式除尘收集的炭黑尘至炭黑深加工工段综合利用;废布袋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置;裂解工段废碱液、废机油和尾气净化系统的废活性炭为危废,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根据各种固体废物的性质及种类,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6)生态环境: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周围植被,及时开展对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并采取厂区绿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不退化。

        (7))环境风险:做好运营过程中具有环境风险的危险物质的科学管理,加强设备管理,设检测报警设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设置事故水收集设施,完善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生产事故废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配备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现状的影响。施工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运行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各污染源预测结果显示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各因子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非甲烷总烃、H2S等均能满足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拟建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并考虑企业行业特点,参照《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暂定为生产车间和罐区等(除办公区以外)向外至少150 m,此范围内无长期居住的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水全部收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在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且废水能够满足其进水水质、水量的要求。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尾水全部回用不排放。正常工况下,拟建项目排水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非正常工况条件下,不考虑吸附降解,模拟可能出现的泄漏等事故,化粪池渗漏发生泄漏后,氨氮对地下水影响在10d时,氨氮最大浓度出现超标;100d、1000d、3650d时,氨氮最大浓度均不超标同时低于检出限。采取合理的防渗、防腐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空压机、破碎机等。尽量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在厂界周围绿化。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位于锦州湾西海工业区范围内,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无相应的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占用土地虽然会对周围景观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很小。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厂区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对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为裂解油罐泄漏。在企业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及各部门区域环境应急预案等联动,企业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为废旧轮胎再生利用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可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项目位于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工业区,占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辽宁省主体功能区划》、《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与《锦州湾西海工业区及配套生活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分析》及审查意见相符。拟建项目符合《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不属于土法炼油项目。项目建设合理。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环境风险可控,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同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1)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3)公众认为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4)公众认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是否认可? 5)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建议和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在此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锦州鹏辉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桥街道天东街1段1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法根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005768339电话:0416-6981000     Email: 2653908100@qq.com

2、评价机构

        (1)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1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B座407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佳音      电话:010-84927577传真:010-84927577Email:zhangjy@borhome.com

 

锦州鹏辉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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