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日起,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北片区
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概要: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成立于1958年,运营至今近六十年,其基础设施和卫生资源配置基本没有变化,医院目前占地面积为3453平方米,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仅4336平方米,由于业务用房严重不足,不能根据需求拓展新科室,严重阻碍了医院的发展;目前,医院不足100张床位,远不能达到综合医院的建设标准,难以满足居民的实际就医需求。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龙岗区医院建设有关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17年12月28日,232)要求,鉴于区第七人民医院占地及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六约北医疗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医疗资源缺乏的现状,为满足周边居民的就医需求,会议同意在横岗街道六约北医疗地块迁址重建区第七人民医院(暂定名),按“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原则规划布局重建,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27492.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6291平方米,建设规模为500张床位。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北路112号 联系人:肖东浩 电话:0755-02874 0471 1360962405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1楼北面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0755-2265163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政府单位及工厂企业。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zhgh826@163.com;或来电至:0755-22968691;并可登陆网站,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018-11-2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