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 “中山大学澄江教学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征求公众的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澄江教学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玉溪大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玉溪市澄江县竹园北路
项目概况:项目设置1200张床位,项目规划用地269.78亩,本项目占地196.2亩。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25400m2,其中:急诊3240 m2,门诊16200 m2,住院42120 m2,医技29160 m2,保障系统8640 m2,行政管理4320 m2,院内生活4320 m2,教学科研5900 m2,教学用房12000 m2,单列项目7400 m2,学生宿舍8100 m2,地下车库72000 m2。项目总投资27.5亿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玉溪大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34 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687768822 电子邮箱:60434839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大厦B座 邮编:100053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871-68058536
电子邮箱: perfect-moment@q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废水、施工扬尘、燃油机械废气、装修废气、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础开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生活废水、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锅炉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五、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门诊、住院等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传染病房废水、医疗废物暂存间冲洗废水经预消毒池、缓冲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项目废水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检验科废水设置中和沉淀池处理,口腔科废水设置硫化钠沉淀池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与其余医疗废水一起处理,建立台账管理。
(2)固体废物防治对策: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合法堆放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委托有医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经灭菌消毒后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泔水分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环境空气保护对策:项目施工期采取路面清扫、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限速、建材覆盖运输、堆放。运营期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经烟道由楼顶排放;异味通过设置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消除污染。
(4)噪声防治对策: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带病作业;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的位置、尽量远离保护目标;医院四周种植高大乔木,进出口处设置禁鸣、限速等标志,设置减速带;备用发电机组置于发电机房内,基座安装减震装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设备密封放置。
(5)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建设中应加强管理,采取随挖随运随填;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工程各处开挖裸露除被建筑物、道路占用外,尽可能全部恢复植被。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施工“三废”和噪声对区域环境质量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三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经采取一系列污染防治等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所产生的影响通过采取保护措施减缓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七、环评报告查阅
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或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中山大学澄江教学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澄江院区、澄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调查主要就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过程及运营期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1)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地域、职业、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受影响程度等因素,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该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团体单位,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土地、水利、规划部门等有关部门,以及对本建设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有关人员。
(2)主要事项:直接参与人员及有关公众,都有权知道、了解信息,按照本公告提出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看法和意见,建设单位将认真研究、逐一予以解释和答复。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中请写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玉溪大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