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月亮湾立交工程(桂庙路主线跨线桥除外)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月亮湾立交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月亮湾立交工程(桂庙路主线跨线桥除外)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片区与南山区的交界处,是滨海大道与月亮湾大道两条快速路的相交节点。拟改造月亮湾大道(东滨路~学府路段),主路双向六~八车道,辅路双向六~八车道,长约1.2公里,设置月亮湾主线下沉隧道1座,两端与月亮湾大道工程下沉隧道U形槽对接;新建立交匝道12条,长约6.23公里,立交工程范围内的市政管线根据立交方案进行相应的迁改和新建。

       项目位置:月亮湾立交工程是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的一部分,位于深圳市前海片区与南山区的交界处,是滨海大道与月亮湾大道两条快速路的相交节点。(见下图)

 公示配图.jpg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交通枢纽中心4楼436     电子邮箱:jszx@sztb.gov.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法

       评价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戚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08

       联系电话:0755-22651635-827;   电子邮箱:jszx@sztb.gov.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展工作:

       工作程序:初步工程分析——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工作内容:对项目区域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对项目施工及运营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询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的利益相关个人及单位,受项目影响的周边人群、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等。

       征询意见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总体看法和态度、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对建设项目的预期、对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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