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公司拟建设“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化试验项目”,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 建设项目的简述
项目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化试验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西侧的榆阳区芹河乡兖矿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预留地内。
项目建设背景:
上海兖矿能源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于2006-2008年建设了国内唯一的反应器直径为900mm的万吨级流化床高温费托合成试验装置,并分别采用沉淀法和熔铁法两种铁基高温费托合成催化剂进行了中试放大研究,获得了工业化高温费托合成装置的相关设计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为加快推进煤制油产业规模化发展进程,兖矿集团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及时启动了综合利用工业化试验项目,以便为兖矿集团后续400万吨/年煤液化的大型化发展奠定基础。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直径3000mm反应器的高温费托合成装置,配套建设5座中间储罐,1座中间污水池等。生产油品及化学品共计9.04万吨/年。项目厂区总用地面积28226m2,年运行时间为8000小时。工程总投资29876.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时的,施工影响将随施工完成而消失;同时施工期建设单位拟采取使用清洁燃料、减少临时占地等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2、运行期环境影响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仅考虑贡献值的情况下,在评价范围内各预测网格点、现状监测点处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的生产、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全部排入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正常工况下,项目对评价区地下水无明显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处置。项目投入运营期间,在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置区及罐区的无组织挥发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措施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混醇储罐顶部设置了水封罐,用于回收闪蒸汽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设置燃料气收集系统,对装置产生的尾气进行统一收集,送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燃料管网或火炬燃烧处理;高压分离器费托合成尾气,送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尾气处理装置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重力管网排入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最终处理;项目工艺装置所排放污水经精馏预处理后,经管廊压力排入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最终处理;项目冲洗排水及初期雨水通过装置区域地沟汇至装置区域初期雨水池内,经初期雨水提升泵加压后通过管廊排入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最终处理。项目废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费托合成装置废铁基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HW50),送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制油工业示范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厂区内不设暂存设施,后由陕西宏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必要处设置隔声设施,如对噪声较大的电机采取减震措施,并加隔声罩,在风机进出口和蒸汽放空点加装消声器,压缩机组放在机房内,加隔音和消声器等;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低噪电机;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采用上述措施降噪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重点防渗区进行重点防渗。同时,做好日常检修、维护和管理,避免事故性排放,防止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做好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的科学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并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输送、贮存、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和非正常排放的发生;设置可靠的防治和控制水污染的“三级”防控措施,确保生产事故废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设置有毒有害物质自动检测、报警装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污染,设置事故应急预案。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二次公示期间(公示开始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向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补充信息。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主要为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和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等。
征求的主要事项有:1、您对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化试验项目是否有所了解;2、您对您所在区域环境现状是否满意;3、您认为您所在区域目前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4、项目施工过程中,您比较关注哪些环节问题;5、项目建成运营后,您比较关注哪些环境问题;6、您对本项目选址的态度;7、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环境等方面有何影响;8、项目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都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9、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拟采用以下三种:
(1)直接打电话或发送邮件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参与座谈会,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3)发放调查表调查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九、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渝横工业园北区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912-6186072
邮 箱:690452751@qq.com
十、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10-84927577
邮 箱:514290457@qq.com
2017年12月21日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