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京环发[2013]215 号)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提交有关文件前,应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环评机构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公开。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建设单位将环评报告表进行公示公开,公开内容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建设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3、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柴禾市大街二号

4、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2325m²,其中:利用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木樨地南里17号)现有建筑9735m²,新建建筑面积52590m²,新建地上建筑面积为40610m²,新建地下建筑面积为11980m²。新建建筑由基本业务用房、特殊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组成。业务用房包括基本业务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其中基本业务用房包括:法医病理损伤技术、法医物证和法医遗传技术、毒物检验技术、毒品检验技术、微量物证检验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指纹检验技术、涉枪案件侦查技术、涉爆案件侦查技术、视频侦查技术、电子物证检验技术、现场勘验技术、情报信息技术、文件检验技术、语音及心理分析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技术、案件委托受理、专业文献资料室、特种试剂消耗品和特种气体供应室、化学和生物废弃物处理室等。特殊业务用房包括:中心物证检材/样本库、实物样品库、痕迹样品库、枪支枪弹和射击样品库、十指指纹卡片库、生物样品库、重特大案(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兼做学术报告厅)等。附属用房主要包括职工食堂、设备用房、武警营房、车库和人防等。

      此外,项目拟利用原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锅炉房进行锅炉改造。建设2台5.6MW的燃气热水锅炉(做为冬季集中供热热源)和1台0.5MW热水锅炉(做为全年生活热水热源)。

5、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博

      联系电话:010-6343382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6、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楼4层

      联系人:张彬

      联系电话:18810492989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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