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厦村旧城改造(08地块)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要求,现对石厦村旧城改造(08地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石厦村旧城改造(08地块)工程

       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石厦村

       建设单位: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取得环评批复情况:项目于2010年10月25日取得原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环批函[2010]079号批复。

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高度为140米的高层住宅,占地面积7369.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4789.6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4887.34平方米(含规定建筑面积53056.72平方米(商业面积2869.03平方米,住宅面积49998.2平方米,公共厕所81.79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07.7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1830.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902.29平方米,共设210个地下停车位,容积率为7.2。08地块已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5月竣工。项目总投资为29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329万。

实际工程建设变化情况:

       石厦村旧城改造(08地块)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与环评时对比,没有发生重大变更,本工程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化,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已按照批复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有效减轻了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地表水、大气、声、生态的影响,施工期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未发生周边居民投诉事件。

       运营期:项目面朝道路一侧住户均安装了中空LOW-E玻璃隔声窗,备用发电机安装在地下室,并采取安装防震垫,消音器等降噪措施,项目周围密植绿化带等降噪措施来减少周围环境噪声及振动对本项目居民的影响。随着绿化树木的长大,对减少交通噪声影响及振动影响起到明显的效果。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达标排放;项目已预留了餐饮业专用烟道,对厨房内的烟气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08地块地下室-2F西南角设垃圾暂存点,并有通排风管道进行换气;08地块的垃圾均拉至04地块的垃圾房(负责统一收集04、05、08地块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统一收集最终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垃圾房已按要求设置通风措施,对周边环境未产生显著影响。本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制设计,单独设置雨水和污水管道,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别接入项目用地东北侧的现有雨水和污水检查井,进入城市排水管网系统,最终进入滨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未设置中央空调冷却塔等设施,运营期环保措施基本落实。

综上,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http://www.borhome.com),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为公示期。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师工

       联系方式:1591401788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29号福田环庆大厦8楼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755-22651635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中厨大厦413室

 

深圳市新天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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