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华为生产园区改造项目”有关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告,公示期限为 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为生产园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规模:华为生产园区改造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华为生产园G区,北侧隔稼先路,为华为园区F区;西侧隔五和大道,为华为园区B区;南侧隔隆平路,为华为园区H区;东侧隔冲之大道,为华为园区K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48304.2m2,整体呈南北向长方形,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宗地号G03204-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9.6亿元人民币,对本项目进行改造。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48304.2m2,改造前总建筑面积127428.0m2,改造后总建筑面积222354.4m2,改造前后用地性质不变(工业用地),主体厂房功能性质不变(华为公司办公室和辅料堆放仓库)。改造后,华为生产园G区的厂房面貌整体提升,新增地下停车库解决了园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建设工期24个月。
工程内容:G1局部拆除,使用性质仍为工业建筑,功能仍为办公和辅料堆放,建筑高度不变。G2整体拆除。G3局部加建,功能仍为食堂。咖啡室、VIP接待区保持不变。原地面停车场改造为厂区景观花园。新增地下室二层,主要开挖用地为G2片区。
项目投资:96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与相应的环保措施
①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实际产生及排放量极少,污染物以CODCr、BOD5、SS和总氮为主。项目周围生活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设施工营地,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已有的配套设施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坂雪岗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
项目施工期造成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环保措施有:封闭施工、加盖蓬布密封保存堆料、洒水湿法抑尘、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等。
③噪声
本项目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在厂界处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消声措施后实际的超标范围将大幅度减小,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有:A、控制声源,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等;B、控制噪声传播,在局部地方建立临时性声屏障;C、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在夜间施工。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立垃圾集中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及时进入城区垃圾清运系统。
本项目产生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应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并统一运送到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置。另外,本项目装修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油漆、废涂料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收集处理。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与相应的环保措施
①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是项目内部噪声源如停车场、备用发电机、加压水泵等设备运转对周围环境及项目本身的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主要环保措施:采用消声器或隔声罩等消声措施,在各设备机房的房间墙面采用粘贴矿棉吸声材料,进入车库的车辆严禁鸣笛,加强项目物业管理和公众参与监督等。
②大气环境
A、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设置专用烟道,废气经净化后楼顶排放,通常情况下可以满足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B、停车场机动车尾气:一般情况下,地下停车场产生的废气量比较小,与周围道路的汽车尾气排放相比,可不考虑。加上地下车库设计有完善的排风设施,废气经通风设备抽至排风井引出地面排放。本项目对地下车库的建设严格按照《汽车车库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建设,车库的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拟设于朝向道路一侧,离室外地坪高度不低于2.5米。
③水环境
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本项目位于坂雪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健全。
三、综合结论
华为生产园区改造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深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项目位于观澜河流域,参照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实施环境管理,本项目厂房内设办公室、会议室、辅料堆放仓库等,不设生产车间,无生产废气、废水产生和排放,符合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规要求,符合法定图则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建筑物布局合理,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建设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华为生产园区改造项目若按照申报内容,根据本报告提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针对上述污染物进行有效或处理达标后,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分析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1)点击下载本网页附件;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建设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1371702041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华为园区G区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0755-22968691 电子邮件:zhgh826@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的建议。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表草案的意见。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