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事宜进行第二次现场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人民医院建设工程

      项目位置: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盐坝高速公路以南,坪西公路北侧。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市属三级综合医院。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7019.88m2,总建筑面积为419650m2,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06403.58m2,不计容面积为113246.42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三栋23层住院楼、一栋5层医技楼、一栋5层门急诊楼、一栋22层行政科研楼、一栋22层后勤楼、一栋1层垃圾站+污水处理站以及三层地下室,建成后总床位数为2000张。建设所需资金由深圳市政府全额拨付。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运营期:涉及废水、废气排放,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产生。主要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站臭气、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机动车尾气;固定设备噪声、汽车噪声、社会噪声;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施工期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机械布局,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运营期环保措施: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加装废气处理设备,经除臭处理后排放;设置独立设备用房,设备基座安装减震材料;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不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和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其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等问题;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臭气、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问题,经工程分析及对地表水、大气、声、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可知,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会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后可避免和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即自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4日),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55-8813050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22968691   电子邮箱wangsw@borhome.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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