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进一步收集和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来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固体碱项目
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内,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南角。项目建设年产5万吨片状氢氧化钠生产线,配套设施包括煤气发生炉(依托金峰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真空泵机组、蒸汽冷凝装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产品及固废库。项目共有24个蒸煮窑,每个窑有6口锅,其中5口蒸煮锅(1口蒸发锅、4口预热锅)、1口沉降锅,每口锅的容积为3.2m3,直径2.1m,高1.70m,总共144口锅。每2座蒸煮窑安装20m高的烟囱一个,共计12根烟囱。本工程总投资4500.00万元。
本项目生产工艺是以50%液体氢氧化钠为原料,通过蒸发去除其中的水,并通过去除杂质沉淀、调色,然后制成99%和96%的氢氧化钠固体(片状)。本项目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使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废气
主要来源于蒸发锅烟气。蒸发锅燃料采用金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副产煤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烟尘较少,只含少量SO2和NOx。
包装车间熔融烧碱冷却绞笼的输送、转运,刮片和包装工段也会产生粉尘,成分为NaOH。
②废水
废水主要来源由三部分组成,其一为蒸发冷凝水;其二为间接冷却水;其三为生活污水。
③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线工艺设备、风机、泵类运转等设备运行噪声。
④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有调色锅中产生的沉淀碱渣;烧碱腐蚀需要替换掉的废铸铁锅;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蒸发锅烟气与蒸发后冷凝的蒸汽一起排放,蒸汽中的NaOH会对蒸发锅烟气中的SO2有一定脱除作用。蒸发锅燃料为煤气,属于清洁能源,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2、污水处理:蒸发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厂房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泵和风机,在外部设置隔声罩及隔震减震设施,配备消音器等,以上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域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碱渣沉淀物质主要为FeS,装桶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由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铸铁锅在生产车间更换后直接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后,对环境影响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可达到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2017-11-13~201711月24日 十个工作日),公众若有其他问题或需索取补充资料,请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本公告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评价单位联系。
七、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来鑫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南角
联系人:湛总 联系电话:15847630724
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71-3450126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NET大厦B座4层
巴彦淖尔市来鑫化工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