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文件,现将《燃煤水锅炉煤改燃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名称:燃煤水锅炉煤改燃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镇崔兴沽村南,汉宁路西侧
概要:本项目由天津天顺碱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茶淀镇崔兴沽村天津天顺碱业有限公司厂内西北角现有燃煤锅炉房内,厂区总占地面积9130.6m2,锅炉房总建筑面积400m2。
燃煤锅炉使用过程中污染较大,随着近年来华北地区雾霾天气加重,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发[2013]35号)、《天津市工业燃煤锅炉改燃并网提速工作方案(2015-2017年)》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的相关要求,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部署,本市将实施清新空气行动计划,从污染物协同控制、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采取措施保护大气环境。为顺应节能减排的大趋势,根据市政府的相关决定,对全市锅炉房实施煤改燃节能改造。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起草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建设的意见》自2012年3月1日起,天津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及环城四区建成区内不再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原有燃煤供热锅炉房逐步由热电联产和燃气(天然气)锅炉供热替代。因此,公司决定投资225万元建设燃煤水锅炉改燃气水锅炉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锅炉房内原有1台2吨燃煤水锅炉及其附属系统拆除,更换为1台2吨燃气热水锅炉,作为公司冬季采暖热源;另1台原有1吨备用的燃煤水锅炉就地改造为燃气锅炉,改造后仍作为备用采暖热源,现有锅炉房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锅炉房不进行改造。
本项目于2017年4月24日获得了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通知书(津滨审批投资 [2017]400号),项目环保投资为11万元,拟于2017年11月开工。
建设单位:天津天顺碱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联系电话:010-84927577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