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要求,现对深圳市清真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深圳市清真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7号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取得环评批复情况:2011年11月1日取得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下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福环批[2011]401044号)。
项目工程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深圳市清真寺,选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片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764m2,总建筑面积18500m2,该项目为地上5层,地下1层,地下一层由水泵房、发电机房及地下停车场组成,地上5层由食堂、礼拜殿、办公室及邦克楼等组成。
实际工程变化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6632.52m2,总建筑面积10864.92m2,该项目为地上5层,地下1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807.64m2,地下建筑面积为3057.28m2,地下一层由水泵房、发电机房及地下停车场组成,地上5层由食堂、礼拜殿、办公室及邦克楼等组成。项目在取得立项批复及初步的设计方案后便开展了环评工作,环评中的总用地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比较粗略,又因环评介入时段较早,环评报告里只有计容建筑面积,没有总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及核增面积。在取得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后,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展具体的施工图设计,后期随着项目的开展,项目总用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及停车位等建筑经济技术指标略有调整,各指标进一步细化。与环评时期相比较,具体如下:总用地面积减少131.48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减少了7635.08m2。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已按照批复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有效减轻了项目施工期对周边地表水、大气、声、生态的影响,施工期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未发生周边居民投诉事件。
运营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真寺内建有化粪池及食堂隔油池;备用发电机及水泵房均加装减震垫,并置于设备房内,设备房墙壁设置吸声材料。备用发电机采用尾气净化装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且日产日清。
项目符合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
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http://www.borhome.com),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为公示期。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501247161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
中路1023号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755-22651635转826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413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