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家雪车雪橇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延庆区张山营镇小海坨山;
占地规模:工程总占地约19hm2,总建筑面积6万m2;
建设内容:建设雪车雪橇场馆区及运营设施、缆车索道、道路、相关竞赛功能区等配套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沥青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和运输及一些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NOx、CO和THC。施工将采用降尘措施,施工期扬尘对敏感点影响较小,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并且随着本项目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扬尘等影响将随之消失,施工期较短,影响是短期的。赛事期间,采用清洁能源,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场地设置可移动免冲洗环保厕所,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生产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期产生的砂石料加工废水及基坑废水收集后由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施工区生产用水或洒水抑尘,禁止施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随地外排,施工期禁止向沿线河流、水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不能在近水处堆放生活垃圾。因此,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赛会期间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经过赛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场地绿化和道路保洁,不外排。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施工机械的设备噪声及赛道、道路施工初期阶段的山石爆破噪声。项目施工位于人迹罕见区,距周边村庄较远,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结束。冬奥会赛事期间的噪声源分为建筑设备噪声、索道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赛区内车辆禁止鸣笛,且赛区距周边村庄较远,赛事阶段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赛道、道路等建筑施工过程产生弃土、弃石、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弃石、建筑垃圾运至渣土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赛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拟建项目施工期和赛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临时占地去除植被后,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内的绿地;减轻施工期对动物的影响,加强保护动物的教育,不捕捉、捕杀动物,并对保护植物进行避让,实在不能避让的进行异地保护;施工时注意水土流失,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严格实施工程防治和植物防治等水土保持措施。绿化工程的建设将提升区域生态景观价值,有利于生物量增加和增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对设备、容器、管道采取安全设计,采取防腐蚀、防火、防爆、防泄漏、溢出措施;在工艺过程中采取事故自诊断和连锁保护;对制冷机房进行监控。建设事故气态污染物向大气环境、水环境转移的控制措施;建立应急疏散与隔离体系;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等措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与赛区环境应急预案、延区区环境应急预案等分级响应和联动,企业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各种环境影响因素经采取适当措施后,均可得到减缓和控制,在严格落实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项目周边居民及关注本项目的公众,主要调查事项如下:
(1)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公众认为项目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等形式发表意见,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在网站和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北控京奥建设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2号 |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 |
联系人:廖工 |
联系人:胡工 |
电话:010-57396445 |
电话:010-84926817 |
邮政编码:102100 |
邮政编码:100012 |
E-mail:hideads@vip.qq.com |
E-mail:236890197@qq.com |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1号